政院拍板 房地合一 炒房課45%
賣屋獲利逾400萬課10趴 料明年上路

(蘋果日報2015年05月14日)
【綜合報導】行政院昨拍板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,為遏止炒房,非自用住宅課稅級距均調高,其中持有房屋未滿1年出售者,獲利部分稅率將由財政部原定的35%提高到45%。

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也由原本售屋金額4000萬元以下免稅,改為售屋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,超過部分按10%稅率課稅。建商昨斥是選舉手段。

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昨召集財政部等相關部會討論,確定政院版草案,待後續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,《所得稅法》修正草案即可送立院審議,盼新制明年元旦上路。

非自住宅稅率調高

杜昨說明政院版草案內容稱,非自用住宅稅率政院版均較財政部版調高;持有房屋1年以下即出售由財政部原案的35%調為45%,持有2年以下者由30%調為35%,持有2到10年者由17%調為20%,持有超過10年以上者由12%調為15%。

自用住宅部分,財政部原規劃售屋金額在4000萬元以下免稅、超過部分課17%稅率,政院版改為售屋獲利超過400萬元以下免稅,超過部分按10%課徵,6年內適用1次優惠。杜說,多數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。

外界質疑自用住宅獲利400萬元以上部分才課10%仍太輕,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說,各國對自住都有優惠,一定要保障自住屋不受影響。

賴正鎰斥選舉手段

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昨斥過去政府鼓勵買房,現在卻用更嚴苛的稅法來懲罰買房子的人,是選舉手段;代銷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明成說,新制對已趴在地上的房地產業「又踹一腳」。

張盛和解釋,新制與奢侈稅相較仍輕很多,他舉例,若售屋1000萬元,奢侈對持有1年以下要課15%,要繳150萬元;新制是若賺100萬元課45%,才45萬元,房市短期交易會較活絡。

財政部估房地合一稅第1年稅收約42.24億元,第2年就有近百億元。
「課不到小老百姓」

政院草案出爐,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,將開黨團大會討論是否符合民眾需求;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,大方向支持房稅改革。

廣告業張先生說,以一般家庭住30坪,6年內轉手要獲利400萬元,一坪要漲10幾萬,感覺天方夜譚,應該是課不到小老百姓。

房地合一稅率重點
★非自用住宅
.持有1年以下45%
.持有1~2年35%
.持有2~10年20%
.持有10年以上15%
★自用住宅
.設有戶籍並連續居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
.售屋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
.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,按10%稅率課徵
資料來源:行政院、財政部

房地稅新、舊制比較
※情境假設:3500萬元買房、4000萬元出售、1年內出售
★現行制度
.奢侈稅:4000萬元X15%=600萬元
.財產交易所得:假定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後為150萬元X40%綜所稅率=60萬元
.總計:600萬元+60萬元=660萬元
★房地合一新制
.500萬元X45%=225萬元
→比較優劣:繳稅金額可省435萬元
註:若為相同的買賣價格、但符合住滿6年的自住宅,可享400萬元免稅,房地合一稅只要10萬元(獲利500萬元-400萬元免稅)X10%=10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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